快递,‌作为现代物流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便捷性不容置疑。‌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今天,‌快递服务已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便捷性极大地满足了人们对快速运送货物的需求。‌但正是这种便捷性,‌使得一些不法分子企图利用其作为非法活动的掩护。‌他们或许认为,‌将涉密或违法物品通过快递寄出,‌可以逃避监管,‌实现非法目的。‌然而,‌事实证明,‌这种侥幸心理只会让他们陷入更深的法律泥潭。‌

据报道,‌张某因泄露多份机密级、‌秘密级文件,‌被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这一案件的核心,‌便是张某利用工作之便,‌通过快递公司非法寄递涉密刊物给境外间谍人员。‌这一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保密法,‌更对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造成了严重威胁。‌

快递并非法外之地。‌每一份寄出的包裹,‌都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夹带任何违法或涉密物品。‌快递公司和国家安全机关有责任也有义务对寄递物品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管,‌确保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五十七条和第六十二条规定,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寄递、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邮件寄递含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或者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危害国家安全的;泄露国家秘密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宣扬邪教或者迷信的;散布淫秽、赌博、恐怖信息或者教唆犯罪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当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参与任何违法活动。‌同时,‌我们也要提高警惕,‌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他们违法活动的帮凶。‌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中如发现寄递中涉及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可疑线索,请及时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并协助配合开展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