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服务
防偷拍警示教育培训课程

防偷拍警示教育培训课程

为了全面提高学员的防范意识和技能,本课程将从多个角度深入讲解防偷拍的方法和技术。通过案例分析、场景模拟、实践操作以及防护技术方法的演示,我们将使学员在实际操作中掌握如何有效地预防和应对偷拍行为,防偷拍警示教育培训课程。

2023-07-11
保密岗位能力培训

保密岗位能力培训

保密管理岗:保密办主任、保密文员、保密技术员 基础业务培训 能力提升培训 晋级考核培训 在人们的观念中,一提到知识产权就仅将眼光局限于专利、商标、版权等这些传统的法律概念上,往往忽视了商业秘密也是在知识产权范畴之内的,它也可以得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而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做好商业秘密保护的潜在价值可能会远胜过专利商标保护的价值。而有的企业因在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方面无所作为或保护不当,商业秘密常常成为不法之人猎取的目标,成为被侵害的对象,致使企业在市场竞争逐渐失去了优势。随着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提出了要加快建设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发展战略规划。也因此,如何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就成

2023-06-06
保密专业技术能力提升培训

保密专业技术能力提升培训

保密检查检测技术能力培训 一些有条件的企业,日常保密工作开展会邀请比较专业的机构或专家,每年定期对企业重点保密地点进行一次或多次的检查检测。但是自古以来,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就怕不法分子了解企业的检查时间规律,抓住两次检测的空档期实施窃密。对此,一是做不定期检查,二是做到攻守兼备,主动出击,这样才能在商业秘密保卫战中处于有利位置。 企业保密检查检测技术,是企业保密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专业技能,也就是商业秘密保卫战中的主动出击的“矛”。掌握此项技术,企业保密工作人员可以进行不定期自查,不用受专业机构的时间限制,也可以随时对嫌疑地点、人员做抽查。没有时间规律,没有地点规律,

2023-06-06
商业秘密保护管理课程

商业秘密保护管理课程

这是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管理与防护技术综合能力培训课程,学时2天可免费参加助理保密师认证考试。通过本项培训,可以全面提升学员的保密工作能力。

2023-05-17
被忽视的教育死角,浅谈“临时工”的保密教育

被忽视的教育死角,浅谈“临时工”的保密教育

面对日益增长的人工开支,一些企业在人员配置上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保留必需岗位,一些不重要或者不常用的工作则选择使用外包服务,例如水电网的维护、宣传素材的拍摄等,都由外包公司安排临时工来完成。 临时工是指企业根据需要雇佣的短期或非全职员工,他们的工作性质通常比较灵活,工作时间也不固定。由于这些特点,临时工往往难以融入企业的文化和管理体系中,也难以获得与企业正式员工相同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因此,他们更容易成为企业信息安全的薄弱环节,对“临时工”的保密教育非常有必要。 保密教育是一种通过培训和宣传等方式,提高员工对保密工作的认识和意识的活动。对于临时工来说,由于他们缺乏对企业的了解和信任感,因此更需要进行

2023-12-08
商密安全宣教学习班

商密安全宣教学习班

这是一项可适应所有阶层学员的保密知识教育培训,学员要求低,费用低,时间成本低,学制更灵活,考试合格颁发“结业证书”。不同于保密师认证考试培训的单一性,这种培训方法更注重保密意识和基础知识的普及,适合于初学者和对保密知识有一定了解的人。

2023-05-17
企业商业秘密技术防护标准V2.0版(3000元/含税)

企业商业秘密技术防护标准V2.0版(3000元/含税)

企业商业秘密技术防护标准V2.0版(3000元/含税)

2026-01-26
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

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

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制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行 为,保护商业秘密权利人和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激励研发与创 新,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 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制定 本规定。 第二条商业秘密的获取、披露、使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 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 第三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商业秘密保护的组织、协 调、指导和对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 第二章商业秘密界定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

2026-01-22
关于《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关于《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关于《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构建商业秘密保 护制度”的决策部署,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严厉打击侵犯商 业秘密不正当竞争行为,激励研发与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维护 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对《关于禁止侵 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1995 年11 月23 日原工商行政管 理局令第41 号公布,1998 年12 月3 日原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 86 号修订)的修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起草形成了《商 业秘密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2026-01-22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标准 V4.1(2026版)》正式发布:让“商业秘密保护”从口号变成可落地、可审计、可证明的体系能力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标准 V4.1(2026版)》正式发布:让“商业秘密保护”从口号变成可落地、可审计、可证明的体系能力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标准 V4.1(2026版)》正式发布:让“商业秘密保护”从口号变成可落地、可审计、可证明的体系能力 在企业经营的语境里,“商业秘密”从来不是抽象概念,而是可以直接换算成竞争优势、市场份额与利润空间的关键资产。今天的泄密风险也早已不局限于“拷走一份图纸”或“带走一个U盘”,而是更多潜伏在跨部门协作、远程办公、供应链外包、投标报价、对外合作、数据流转与生成式AI/外部在线工具使用等高频场景里。 正因如此,我们正式发布《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标准 V4.1(2026版)》(以下简称“V4.1标准”):它不是“讲道理”的宣贯材料,而是一套面向企业真实管理与真实业务流的、可执行的商业秘密保

2026-01-22